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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中旗关于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阶段性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4年01月16日
     为保证全旗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我于近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全旗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督促检查,此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7家,发现安全隐患26处,已整改20处,下发指令书23份,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中,重点对冬季供热锅炉、压力容器、气体充装单位和住宅电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同时对使用单位设备登记、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操作证、设备运行记录、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液化石油气站2家,均已取得充装证;检查天然气集中供气企业1家,检查在用压力管道4200米;检查CNG加气企业1家,在用压力容器2台;检查制冷企业5家,在用压力容器12台;检查8家供热公司的14台承压锅炉;检查其他锅炉使用单位6家,在用锅炉9台;全旗高层住宅电梯小区4家,其中2家已完成了注册登记并进行了监督检验2家还在施工当中,目前均未投入使用(分别是乌中旗宁馨苑安装有20部电梯,已进行注册登记并进行了监督检验。乌中旗财苑小区安装有11部电梯,已进行注册登记、已进行监督检验。乌中旗中联国际二期和乌中旗北疆明珠小区现还在建设当中

    二、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一是在用部分压力容器、锅炉未进行定期检验;二是部分安全附件未进行定期校验锅炉未进行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台帐,提高安全监察台帐的应用效能。

(二)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使用单位及时进行复查,对整改期限届满仍不整改和无正当理由整改不完整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新安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建立档案,指导使用单位办好相关手续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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