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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档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4年11月17日
     为提高我旗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更好的发挥档案工作服务大局和留史资政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颁发的档案工作标准要求,档案局与旗人大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从2014年9月9日至10月17日,利用25个工作日,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交换意见等方式,对全旗105个单位(不含当年移交的16个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年度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档案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各单位档案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档案保管是否到位,基础业务是否扎实,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是否合理展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打分,并与被检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据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单位档案意识较强,对档案工作较重视,档案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组织机构健全。大多数单位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设立档案室,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档案管理条件明显改善。目前,大多数单位有档案室,配有铁质档案柜(17个单位配有密集柜)。

(三)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档案分类方法,档案鉴定制度,档案检查登记表,档案保管期限表及档案统计表,建立了档案管理台帐,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档案开发利用和现代化管理步伐加快。一是多数单位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其主要职能活动,积极开展档案信息提供利用服务,部分单位对档案资源进行深层次挖掘加工,编写了大事记、组织沿革、行业年鉴、专题介绍等。部分单位还编写了档案利用效果汇编,使档案存史资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旗公安局、社保局等单位积极稳妥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了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范标准的档案管理软件,建立了业务档案、文书档案(永久档案、30年档案)数据库,加快了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档案基础设施设备较差。个别单位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未设专用档案库房,档案与办公用品放置一处或档案室与办公室混合在一起,档案安全存在隐患;有的档案用房偏小或条件太差,有漏水现象;有的防护设备配置不到位,不能满足档案安全保管的特定要求。

(二)部分单位的档案员调换频繁档案人员业务生疏,不能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三)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不合理,没有制定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将短期文件材料归于永久案卷;二是个别单位档案意识不强,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保存在某科室主任或某领导手中,严重影响一个部门档案的质量和价值;三是重要文件的汇编、组织沿革、典型案例等资料编研质量低。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重视度不够。大多数单位电子档案管理较为薄弱,既没有将电子文件收集齐全,建立专题数据库,也没有建立良好的备份体系,与信息化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五)档案安全保管存在隐患。一是近几年有些单位搬迁频繁,在搬迁过程中档案安全保管措施不到位;二是转制企业档案资料未能移交到综合档案馆,存放在居民仓库,存在极大隐患。

三、具体要求

对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有关单位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对限期整改单位旗档案局进行二次执法检查,对整改不力,不作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处罚办法》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真正将档案法律法规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系统的档案管理全过程,强化档案安全保管措施,切实保障档案的安全。加强档案业务培训,重点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和依法管理档案的水平,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着力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2014年档案执法检查结果

 

 


2014年档案执法检查结果

 

一、优秀单位(10个)

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社保局、公安局、房管局、草原监督管理局、法院、检察院、林业局、水务局。

二、合格单位(75个)

烟草专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呼勒斯太苏木、旗人民医院、农电局、石哈河镇、环保局、地税局、乌加河镇、安监局、审计局、公路段、交通运输局、交警队、国税局、卫生局、科技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甘其毛都镇、安全局、海流图镇、旅游局、旗一中、森林公安分局、质监局、就业局、计生局、招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文体广电局、旗幼儿园、旗二中、川井苏木、巴音乌兰苏木、乌中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老干局、疾控中心、边养队、信用联社、运管所、残联、民政局、扶贫办、编制办、信访局、红十字会、工商联、民宗局、旗一完校、气象局、海燕集团、人武部、人防办、食品药品监督局、港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油公司、农牧业局、路政、园林局、开发办、发改局、蒙古族幼儿园、粮食局、经管站、草原站、旗二完校、教育局、供销社、新忽热苏木、司法局、统计局、财政局、温更镇、蒙古族学校。

三、需限期整改的单位(20个)

同和太种畜场、牧羊海牧场、规划局、爱卫办、经济局、党校、园区办、自来水厂、牧机局、工会、进修学校、德岭山镇、中蒙医院、妇幼保健院、哈萨尔社区、乌兰大街社区、西郊社区、教育路社区、巴音路社区、花园东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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