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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7年07月27日

一是落实优抚政策,全面提升优抚水平。按标准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近年来兑现优待金 1029.5万元,优待义务兵家属552户,户均优待金2万元。出台《乌拉特中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对伤残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自然补助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共发放自然增长补助费90.1万元。

二是拓宽优抚领域。将重点优抚对象同时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双重保障;做好优抚对象的慰问工作,共投入31万元对全旗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落实了年满60周岁的农牧区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政策,136名农牧区籍退伍军人享受到生活补贴。

三是解决好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近年来投入93.5万元,解决了397人(次)住房难、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出台《乌拉特中旗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启动了优抚对象医疗费用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旗204名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一站式服务网络,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四是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把退伍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使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积极拓宽安置渠道,近年来共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76名,为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8.8万元,保障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正常生活;为全旗141名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金650万元;按企业职工标准为18名军队复员干部解决了养老保险和住房补贴。

五是解决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近年来累计解决随军家属工作调动18人(次),家属落户68户,就业59人(次),子女入托入学131人(次),为部队官兵解决了后顾之忧。同时,在城区内,现役军人及伤残军人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政策,在医院、车站设立军人购票缴费窗口,提供优先服务,各大旅游景点军车免费停放,并实行票价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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