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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书记徐茂龙同志在中共乌拉特中旗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5年03月04日
 旗委书记徐茂龙同志在中共乌拉特中旗第十三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2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六次、市三届五次纪委全会及旗委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

一会儿,侍鑫书记将代表旗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个报告经旗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请各位纪委委员认真审议。会后,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前不久,中央、自治区、市相继召开了纪委全会,逐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月12日至14日,中纪委召开十八届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总书记指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激浊扬清、振聋发聩,充分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强烈的担当精神。1月23日至24日,自治区纪委召开九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张力书记作了工作报告。王君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全面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明责知责、认真履责尽责、严格考责问责,不折不扣地把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落到实处。2月5日,市纪委召开三届五次全会,市委何永林书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白劼夫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何永林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同志们所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对我旗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旗上下一定要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不断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适应管党治党新常态,保持定力、扎实工作,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持久战。

过去的一年里,旗委、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防腐败、转变作风,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综合施策、注重治本,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旗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在切实加快“三转”步伐的基础上,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对旗纪委的工作,旗委是满意的,广大干部群众也是认可的。在此,我代表旗委,向全旗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无论是从全局工作还是我旗具体实践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从全局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从我旗具体实践来看,主要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传导压力不够,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还局限于一般化层面,措施不具体不实际,停留于面上推进;有的地区、部门、单位在执行上三级和旗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领导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是书记的事、监督责任是纪委的事,对自身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顶风违纪、以权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或变相存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同志们,前不久召开的旗委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和人大、政协两会上,我们明确了今年的主要发展目标,部署了做精农牧、做大工业、做强三产、做活口岸、做美城乡、做优环境、做实民生七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要实现既定目标任务,需要一支思想政治过硬、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需要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全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在强化主体责任上持续加力,在查处腐败案件上高压严打,在纠正“四风”问题上持之以恒,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从严从实,全力做好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盯住重点、惩防并举,继续保持零容忍反腐的高压态势

面对新形势任务,全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苛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腐之网织得更紧更密,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营造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一要盯住工作重点,围绕选人用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城镇拆迁、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教育医疗、民生资金、执法执纪等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坚决打击官商勾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拉帮结派等腐败行为。同时坚持抓大不放小,围绕“四风”问题,坚持不懈地整治奢侈浪费、挥霍公款等“老毛病”,努力发现和纠正各种“为官不为”现象,防止问题反弹。二要创新工作方式,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税务等机关的协调合作,加强与金融、通信等行业及监管机构的联系协作,建立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三要把握工作尺度,把坚决惩处、教育挽救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让违法乱纪者忧心,让敬业奉献者放心。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违纪问题严重的干部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对那些政治过硬、作风正派、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为他们撑腰鼓劲,对他们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要具体分析、稳妥处理,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监督约束方面集中用力,从根源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一要强化制度建设。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制度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旗情实际,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强化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受惩戒的制度体系,使制度达到全覆盖、没漏洞、无弹性、硬约束。二要强化制度执行。当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有的有章不循、有规不依,有的蓄意变通、规避执行,有的双向标准、对下不对上,有的奖惩不明、执行乏力,使得制度执行出现了“雷声大雨点小”、“牛栏关猫”的现象。为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面前不破格、不越轨、不搞特殊化,用实际行动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带动形成人人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问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确保制度严格执行、高效执行。三要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深化“六项公开”工作,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让阳光透明成为制约权力的防腐剂。要加强党内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上下监督、左右监督,形成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果。要加强审计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深化拓展群众信访举报制度、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等有效途径,织密监督之网,不断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持续加强廉政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只有弄清楚党纪界限在哪里,搞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才能真正做到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勤廉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三种意识,自觉把“不想腐”作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长期坚持、不断巩固。一是强化底线意识。守住老实做人的底线,就是要对党老实、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守住清白为官的底线,就是要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努力维护社会公德,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做到干净干事,清白从政,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扰,不为权所迷;守住踏实处事的底线,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权力观,履行好岗位职责,把踏实处事、求真务实、争创实绩的工作作风付诸实践,见诸行动。二是强化敬畏意识。要敬畏党纪国法,牢记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规守纪,依法依纪办事;要敬畏道德,自觉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注重以德修身、以德立身,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用良好的道德修养去赢得人心、成就事业、影响社会风向;要敬畏群众,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做决策前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下推进工作;要敬畏权力,牢记“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强化用权的忧患意识,小心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掌权为公、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民尽责。三是强化自律意识。要在学习教育中强化自律意识,带头加强自我教育,深入学习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增强自我约束力,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在树立正确观念中强化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始终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要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自律意识,少去瓜田李下,常在阳光下行走,不仅自己警觉,还要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对待来自组织、同志、群众的监督和警示。

(四)严格执行改进作风规定,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旗改进作风实现了良好开端,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作风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任务,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恒心,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一要在深化整改中见常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相关配套规定,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盯住一个个节点,瞄准一个个具体问题,持续深化整改落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围绕各级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的个人整改措施,围绕群众反映的新问题和关注的新热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没解决不放过,解决得不好不放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二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在调查研究、会议公文、“三公”经费、机关管理、组织人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执法执纪等方面,进一步建立、细化、完善有关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堵塞不良作风的制度漏洞,扎紧改进作风的制度笼子,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见实效、管长久。要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三要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把“三严三实”作为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以严的措施管理、以严的纪律约束,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端正态度,自觉克服畏难、观望、侥幸心理,消除认识误区,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前不久,旗委、政府着眼于全面提升旗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进一步深化旗情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全旗经济社会全面提升的意见》,对近三年的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落实好《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不仅是为了集中展示我旗多年来快速发展的卓著成果,更是为了打造有利于促进长远发展的硬件基础和人文环境,同样也是对全旗干部作风建设的又一次考验和促进。全旗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落实好《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落实《意见》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善学、深究、立行”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雷厉风行之风,大兴团结共事之风,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三、严明纪律、严肃执纪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保证党的团结统一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全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遵守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勤政干事不出事,干事出色不变色。

(一)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其中,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模范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凡是党的纪律和规矩要求的一定要做到,凡是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允许的坚决不能做,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正确把握“大”与“小”的关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当好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

(二)切实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目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一些不良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用“七个有之”进行了系统概括,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这“七个有之”,是我们各级党员干部是否守纪律、讲规矩的一面镜子,大家都要认真对着照一照,为我们更好地执行党的纪律找准着力点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市、旗三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一以贯之地落实,坚决防止出现“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要严守组织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包括外出请销假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组织制度,正确对待组织,对党言行一致而不是见风使舵,服从组织决定而不是暗打折扣。我旗有345个党组织、8600多名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党不是车马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些独往独来、天马行空、自由散漫的干部,往往有不可告人的问题,迟早会出事。要严格组织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组织意图是党组织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的意见,领导个人意图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也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把对党忠诚蜕变成对领导干部个人忠诚,形成封建式的人身依附关系。

(三)加强纪律教育和执纪问责。严明纪律可能让干部不舒服,但归根究底是为了避免干部走向贪腐的邪路,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纪律就是规矩,决策就是要求,就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不能心存侥幸、含糊不清、摇摆不定,更不能像菜市场一样讲价钱,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把强化党的纪律教育融入到日常教育管理的方方面面,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党的纪律的“明白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是否真正做到时时处处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重要标准,经常性地反思做人做事的利与弊、得与失,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问责机制,对于那些目无组织纪律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真正把党的纪律由纸上文字变成带电的高压线

四、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旗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去年,旗委先后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职能分工。今年,重点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落到实处。

(一)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强化宣传教育9个方面的主要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今年,旗委将着重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问题。具体讲,一是加强干部选任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干部任免考核备案、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切实做到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该按规矩办的决不能搞例外,坚决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二是继续开展“三超两乱”、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档案涂改造假、吃空饷、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整治工作,重点抓好档案涂改造假和“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档案涂改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各管档单位务必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审核任务,6月底前完成其他人员的审核任务;旗人社局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教育局档案的接收工作,实现集中管理。在“吃空饷”专项整治方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核查和整治清理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围绕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带头廉洁自律4个方面的职责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做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做敢抓敢管、从严治党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要围绕落实分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3个方面的职责任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旗四大班子领导干部要注重抓早抓小,对分管领域干部身上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通过约谈、诫勉、质询等方式,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早提醒、早警示,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二)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强大合力旗纪委作为全旗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旗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反腐职责,导致本部门、本单位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并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人大、政协要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惩处职务犯罪行为,各级各部门也必须转变观念,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干预、阻碍办案,更不能为腐败分子打招呼、说人情、当说客。

(三)强化考核督促树牢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导向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自身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住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三个环节,逐层逐级落实下去,既要明确责任,更要传导压力,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具体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协调到位、监督到位。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旗委将进一步完善年度工作任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要看党建工作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抓得怎么样,对其它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同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切实负起责任。

(四)严肃追究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两个责任’今年一定要强化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中纪委五次全会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在这个问题上,旗委的态度是坚决的,就是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要处理当事人,也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严肃追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严肃追究党组织“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纪检书记(组长)的领导责任。为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警醒起来,分级分类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台帐,实施项目化动态管理,对照承担的各项具体职责任务,经常性地查漏补缺,及时预警、及时整改,切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这块政治“责任田”。

五、夯实基础完善保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全面加快“三转”步伐,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旗委将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和保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夯实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准确定位、聚焦主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一流的纪检队伍。

(一)夯实基础保障。旗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和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配全办公办案设备,配足办案经费,配强人员力量,积极为纪检工作撑腰壮胆,始终做到在查办案件上,有案件线索的一律交纪委查办,不干预;在工作运行上,有上级规定的一律按要求执行,不设障;在待遇保障上,有实际需要的一律据实办理,不减弱;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今年,旗委将大力支持旗纪委加快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进程,并尽快着手解决苏木镇、场纪委书记兼职过多,纪委职能弱化的问题,各苏木镇、场都要单设纪委书记,配备专职纪检干部,3月底前全部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向“转职能”要力量,向“转方式”要成效,向“转作风”要效率,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整合资源,把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来,以全新的思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推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做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有效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旗纪委要加强对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解决好基层纪检组织不想、不会、不敢办案的问题。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协调小组研究部署任务的落实,成员单位要精诚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及时互通情报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旗纪委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好队伍。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和使命。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岗位责任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纪律审查权力的监督约束,切实防范“灯下黑”问题。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力度,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准入、退出机制,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把握大势、坚定信心,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和谐乌拉特中旗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我要强调,春节将至,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请客送礼、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旗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确保廉洁节俭过春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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