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 旗人大 旗政府 旗政协
党群部门链接: 纪检委 政法委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文件
乌拉特中旗“人才强旗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中旗旗委 时间:2015年12月28日

关于印发《乌拉特中旗“人才强旗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同和太种畜场党委,牧羊海牧场党委,旗直各部、委、办、局、中心、公司党总支(支部):

现将《乌拉特中旗“人才强旗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bet365官网是多少办公室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28      


乌拉特中旗“人才强旗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旗委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乌拉特中旗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现就大力推进“人才强旗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重点突破、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为抓手,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为保障,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培养造就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产出高效的人才队伍。重点领域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有较大幅度增加,人才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紧缺实用人才工程。围绕肉羊养殖、现代设施农业、煤化工、冶金、风电等高新技术产业及教育、卫生等行业,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提升重点产业发展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分领域、分行业做好重点人才项目工程的对接和申报工作;建立和完善优秀人才信息库。到2020年,在口岸贸易、口岸管理、农畜产品加工、农牧业科技、信息技术、新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酿造、光伏材料、物流、金融财会、城市建设、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经济领域,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600人左右,其中:培养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和工程管理等方向的高层次人才5名以上;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工作、民族工作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实用人才600人左右。(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参与单位:旗委宣传部、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发改局、经信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科协)

(二)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在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技术开发、自主创业等方面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建立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引进和培养的长效机制,加强校企、研企合作,通过定向培养、结对帮带、项目扶持等各种渠道,着力培养科技人才,促进企业技术人才成长,推动科技人才向园区和重点企业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团队引进奖励制度,对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型团队的企业,政府要给予一定奖励。切实做好“三站两中心”建设工作,发挥好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到2020年,全旗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10人左右,科技成果转化率75%以上;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100名以上,建成创新创业团队20个。(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参与单位:旗委宣传部、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发改局、国资局、经信局、财政局、文体广电局、卫计局)

(三)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制定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培养方案,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经营人才参加国内外各类培训;建立大中专(职、技)毕业生就业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建立专门实训基地;大力支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职业经理人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全旗每年择优选拔5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外教育培训,每年组织10名左右重点企业管理人才到发达地区和知名企业考察学习;定期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场服务体系。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1200人左右。(牵头单位:经信局;参与单位:旗委组织部、国资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联)

(四)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制定年度重点产业人才开发目录,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尤其要引进培养一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现代物流、金融、法律、咨询、会计、外贸、工业设计、旅游等现代服务人才培养开发力度;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在区域、产业、行业、专业和层次上的结构调整与合理分布,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重点领域、各基层苏木镇(场)、非公有制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流动;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巴彦淖尔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深入实施“河套文化名人名品培养和建设工程”、“骨干教师和名校长培养工程”、“健康卫生人才提升工程”;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每年选拔10名教师参加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培训,选拔80名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市级培训或研修提高班。根据卫生系统空编情况,通过事业单位招聘的方式补充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同时积极与自治区签订农村牧区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协议。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200人左右,占全社会各类从业人员的10%左右,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3:43:44,其中力争为卫生行业培养15名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培养100名优秀的基础医务工作者和全科医生,培养30名卫生管理人才,培养30名中蒙医药人才。(牵头单位:人社局;参与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民宗局、卫计局、文体局、民政局、司法局、文联、旗委党校)

(五)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用人需求为主体、旗职业教育中心为基础,校企结合、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推进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企业实践,企业技术人员进学校授课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为名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搭建平台;积极推进职业技术学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技能人才多元化体系评价建设,抓好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认证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逐步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形式合理流动;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调动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900人左右。(牵头单位:人社局;参与单位:国资局、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总工会、教育局、科技局、农牧业局、商务局、文体局)

(六)建设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完善旗、苏木镇(场)二级培训基地,形成农村牧区人才培训网络。充分利用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农牧业产业展示基地开展实地培训,鼓励组建农村牧区合作社和技术协会,定期选派合作社和技术协会带头人参加各类培训;依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科技特派员等项目,努力培养一批创业型优秀青年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积极扶持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强城乡人才对口扶持,推进医师支持农村牧区医疗卫生、城镇教师支援乡镇教育、科技人员支农支牧等工作,深入开展专家服务组进嘎查村、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加大对实用人才及支农支牧人才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建立农牧业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发挥基地辐射作用,带动更多农牧民增收致富。到2020年实用人才总量达到8500人左右,每个嘎查村至少有1—2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牵头单位:农牧业局;参与单位:旗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旗直机关工委)

(七)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依托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现有社会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在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赴外学习,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学生800小时实习制度;规范社会工作人才的薪酬和保险待遇,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在城乡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认定标准,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制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政策措施,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推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形成社会工作标准化、职业化、规范化体系;鼓励社会工作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者达到200人左右。(牵头单位:民政局;参与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委政法委,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团委、妇联、科协)

(八)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同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享受平等待遇的相关政策,打破不同所有制身份人才之间的政策性和体制性壁垒。到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量大幅增加,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数量、质量、结构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基本适应。力争引进复合型管理人才10名左右、培养10名左右。(牵头单位:旗经信局;参与单位:旗委组织部、工商联、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农牧业局、旗委党校)

(九)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人才队伍。围绕打造乌拉特文化品牌,培育乌拉特特色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创新,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创作生产和建设一批特色的文化产品、舞台艺术作品的精品力作和旅游景点;加强河套文化及乌拉特中旗民族文化研究,做好文化遗产申遗保护工作。到2020年培养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8名左右。(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参与单位:文体局、旅游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教育局、国资局、经信局、农牧业局、商务局)

(十)建设党政人才队伍。以“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以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为核心,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机制。积极推行自主选学和网络在线学习,推进领导干部知识更新,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到2020年,全旗党政人才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80%左右,结构更加合理,总量从严控制。(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参与单位: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委政法委、人社局、旗委党校)

(十一)建设特色产业人才队伍。围绕粮油、乳肉、绒毛、酿造、番茄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依托蒙羊、兴胜、富一方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建设特色农牧业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农牧区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培养一批优秀特色产业农牧业科研人员、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和农牧区增收致富带头人。到2020年,重点培训农牧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20人次、重点支持3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牧业技术推广人才、25名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围绕种植、养殖业在全旗培育1-2个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牵头单位:旗农牧业局;参与单位:旗委组织部、商务局、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经信局、民政局)

(十二)建设少数民族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人才引进选拔优惠政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划出不低于30%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领导班子配备要增加少数民族干部比例。鼓励为驻地企业引进、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切实保障少数民族人才的各项权益。定期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各级各类党校和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引进和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人才和教育科研人才,全面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少数民族人才。(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参与单位:旗委统战部、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旗委党校)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紧缺实用人才工程实施配套政策体系紧紧围绕我旗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建立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机制;制定出台《乌拉特中旗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办法》及配套政策,立足实际、面向未来,刚性引才和柔性引才相结合,引才和引智相补充,积极引进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探索建立留住优秀人才、稳定现有人才政策,加快建立“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的激励机制,创建多元化创业服务网络,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才流失;畅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扎实推进“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采取企业储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形式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企业、社区、苏木镇(场)和其他急需专业人才的岗位上,用好用足本旗籍人才资源。

(二)推进政产学研人才密切合作研究制定我旗加强政产学研人才合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交流合作中的推动作用;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合作基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扶持一批企业研发中心、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科研实践基地;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科研工作站建设,建立创业融资、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渠道;建立人才双向流动和兼职制度,制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业兼职享受相关待遇规定;鼓励专家学者领办、创办企业。

(三)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切实发挥好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基础性作用,突出培养创新型、实用型及重点产业急需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断优化教育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完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推广在职人员定期培训和带薪培训办法;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支持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发展;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构建网络化、开放式、自主性终身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实施的各项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利用各类项目培养人才。

2.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和能力为核心,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体现人才特点的能力素质指标体系,探索和推行党政人才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方法,建立健全以带领群众致富为标准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发展和规范专业化评价组织;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注重在科研、工程项目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3.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探索各类人才选拔使用的新形式新方法,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华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步骤,不断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

4.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建立用人单位人才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化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完善人才流动社会保险衔接机制,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地域、所有制等限制和政策性障碍。加强与周边先进发达地区人才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构建人才交流合作大平台。完善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医生、农技人员等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制度,逐步提高旗党政机关从基层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比例,完善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扩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跨部门交流任职范围。

5.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与工作业绩密切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统筹协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旗委、政府设立“乌拉特中旗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对在重点工程、项目、课题研究、科技创新、教学教研、农牧业科技推广、林业、水利、医疗卫生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授予荣誉并给予奖励;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社会保障、单位保障和个人保障相结合的人才保障机制;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落实好高层次人才特殊保障待遇等相关政策;完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才享有平等待遇的相关政策;政府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活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

6.完善人才投入优先保证机制。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优先积累”的发展理念,优先保证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人才资本投资比重,确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人才服务等领域的支出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幅度;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明确用于人才培训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每年都要从本单位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人才专项经费,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资人才资源开发;积极争取上级人才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强人才投入和产出效益评估,提高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政府人才工作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旗委、政府已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旗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人才强旗工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旗委副书记主抓。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我旗人才发展规划、实施重大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工程重点项目开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人才工作奖惩评比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切实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能。旗委、政府把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建立旗党政领导定期听取落实人才工作任务的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人才工作机制,完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人才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准确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工作特点,切实提高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才的工作能力,广泛宣传实施“人才强旗工程”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认真总结宣传人才典型和人才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人才发展的舆论氛围。

 

 

 

附件下载:
关闭窗口】 【打印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中共乌拉特中旗旗委
主    办:中共乌拉特中旗旗委
地    址: